《文侯與虞人期獵》
兩漢·劉向
魏文侯與虞人期獵。是日,飲酒樂,天雨。文侯將出,左右曰:“今日飲酒樂,天又雨,公將焉之?”文侯曰:“吾與虞人期獵,雖樂,豈可不一會期哉!”乃往,身自罷之。魏于是乎始強(qiáng)。
譯文及注釋
譯文
魏文侯同掌管山澤的官約定去打獵。這天,魏文侯與百官飲酒非常的高興,天下起雨來。文侯要出去赴約,隨從的侍臣說:“今天飲酒這么快樂,天又下雨了,您要去哪里呢?”魏文侯說:“我與別人約好了去打獵,雖然在這里很快樂,但是怎么能不去赴約呢?”于是自己前往約定地點,親自取消了打酒宴。魏國從此變得強(qiáng)大。
注釋
文侯:戰(zhàn)國時期魏國國君,在諸侯中有美譽(yù)。
虞人:管理山澤的官。
期獵:約定打獵時間。
焉:哪里。
是: 這
罷:停止,取消。
之:到,往。
強(qiáng):強(qiáng)大。
期:約定
雨:下雨
豈:怎么
可:能
乃:于是就
啟示
做人要講究誠信,不能因為自己的快樂或事情就違背承諾。
開口相約,是一件最簡單不過的事,但要信守約定、踐行約定,就不那么容易了,只有誠信之人才能夠做到的。守約是誠信的要求和表現(xiàn),魏文侯信守約定,冒雨期獵,體現(xiàn)了他的誠信。君王的誠信對一個國家是至關(guān)重要的,魏國能成為當(dāng)時的強(qiáng)國,與魏文侯的誠信有關(guān)。
中心
約定相會的日期,如果不能如約,應(yīng)該在事前通知對方,免得人家苦等,這是守信,也是對別人的尊重。有人以為這些是小事,尤其是對待下屬人員,失約似乎不當(dāng)一回事。魏文侯因為刮起大風(fēng),不能與虞人踐約所定的打獵日期,即使左右勸阻,仍堅持趕到虞人那里取消打獵活動。認(rèn)真對待雙方約定,這是我們傳統(tǒng)的美德。戰(zhàn)國初期,魏文侯之所以受到各國的普遍敬重,從期獵這件事上,也能看出他的為人之道了。
劉向(liú xiànɡ)
劉向(約前77—前6) 原名更生,字子政,祖籍沛郡(今屬江蘇徐州)人。西漢經(jīng)學(xué)家、目錄學(xué)家、文學(xué)家。劉向的散文主要是秦疏和校讎古書的“敘錄”,較有名的有《諫營昌陵疏》和《戰(zhàn)國策敘錄》,敘事簡約,理論暢達(dá)、舒緩平易是其主要特色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