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南山》
先秦·佚名
南山崔崔,雄狐綏綏。魯?shù)烙惺,齊子由歸。既曰歸止,曷又懷止?
葛屨五兩,冠緌雙止。魯?shù)烙惺,齊子庸止。既曰庸止,曷又從止?
蓺麻如之何?衡從其畝。取妻如之何?必告父母。既曰告止,曷又鞠止?
析薪如之何?匪斧不克。取妻如之何?匪媒不得。既曰得止,曷又極止?
譯文及注釋
譯文
南山巍峨高峻,雄狐緩步獨行。魯國大道寬闊,文姜由此嫁人。既然嫁給魯君,為何思念難禁?
葛布麻鞋成對,冠帽結(jié)帶成雙。魯邦國道寬廣,公主經(jīng)此嫁郎。既然貴為國母,何必眷戀故鄉(xiāng)?
種麻該當怎樣?縱橫耕耘田畝。娶妻該當如何?定要先告父母。既已稟告宗廟,怎容她再恣妄?
劈柴應(yīng)當如何?沒有利斧不行。娶妻應(yīng)當怎樣,少了媒人哪成。既然姻緣已結(jié),為何由她恣縱?
注釋
⑴南山:齊國山名,又名牛山。崔崔:山勢高峻狀。
⑵綏綏:緩緩行走的樣子,或曰求匹之貌。
⑶有蕩:即蕩蕩,平坦狀。
⑷齊子:齊國的女兒(古代不論對男女美稱均可稱子),此處指齊襄公的同父異母妹文姜。由歸:從這兒去出嫁。
⑸止:語氣詞,無義。
⑹懷:懷念。一說來。
⑺屨(jù 具):麻、葛等制成的單底鞋。五兩:五,通“伍”,并列;兩,“緉”的借省,鞋一雙。
⑻緌(ruí 蕤):帽帶下垂的部分。帽帶為絲繩所制,左右各一從耳邊垂下,必要時可系在下巴上。
⑼庸:用,指文姜嫁與魯桓公。
⑽從:相從。
⑾蓺(yì 異):即“藝”,種植。
⑿衡從:橫縱之異體,東西曰橫,南北曰縱。畝,田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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⒁告:一說告于祖廟。
⒂鞫(jú 菊):窮,放任無束。
⒃析薪:砍柴。
⒄匪:通“非”。克:能、成功。
⒅極:至,來到。一說恣極,放縱無束。
鑒賞
這首詩明顯是在譏刺齊襄公和文姜兄妹私通、無恥淫亂的丑聞。
史料記載,魯桓公夫人、齊國公主文姜與齊襄公是同父異母兄妹,卻踐踏人倫茍且私通。公元前694年,魯桓公因國事出訪齊國,文姜也竟然借此還鄉(xiāng)(與古禮不合),襄公和文姜再度私通。發(fā)現(xiàn)倆人關(guān)系曖昧的魯桓公譴責自己的太太,文姜告訴了齊襄公,齊襄公居然為此安排人謀殺了作為國賓的魯國君主。
這件事情傳開后,當年兩國國民均以為恥。尤其是齊國貴族覺得國家聲譽大損,在世界各國人面前抬不起頭來。因此齊國貴族創(chuàng)作此詩。前兩節(jié)譴責齊襄公兄妹荒淫無恥,后兩節(jié)責備魯桓公對妻子管教不嚴,致使爆發(fā)丑聞。
第一節(jié)用雄狐獨行求偶影射齊襄公覬覦妹妹的美色(古人認為狐貍是淫獸),譴責他不該有非分之想(曷又懷文姜?)。第二節(jié)用麻鞋和帽子比喻人有常偶,罵文姜探親回國中和齊襄公再度茍合,太不要臉。三、四節(jié)借種麻、劈柴比喻婚姻家庭處理事宜,諷刺魯桓公放縱妻子,夫道無能。
這首詩也佐證了春秋時期,婚姻要遵循“父母之命、媒妁之言”的原則是整個社會的規(guī)矩和慣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