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賀新郎(生日謝寓公載酒)》
宋代·魏了翁
只記來時節(jié)。又三年、朱煒過了,恰如時霎。獨立薰風蒼涼外,笑傍環(huán)湖花月。多少事、欲拈還輟。扶木之陰三千丈,遠茫茫、無計推華發(fā)。容易過,三十八。
此身待向清尊說。似江頭、泛乎不系,扁舟一葉。將我東西南北去,都任長年旋折。風不定、川云如撇。惟有君恩渾未報,又故山、猿鶴催歸切。將進酒,緩歌闋。
魏了翁(wèi le wēnɡ)
魏了翁(1178年—1237年) ,字華父,號鶴山,邛州蒲江(今屬四川)人。南宋著名理學家、思想家、大臣。慶元五年(1199年)進士,授簽書劍南西川節(jié)度判官。歷任國子正、武學博士、試學士院,以阻開邊之議忤韓侂胄,改秘書省正字,出知嘉定府。史彌遠當國,力辭召命。起知漢州、眉州。嘉定四年(1211年),擢潼川路提點刑獄,歷知遂寧、瀘州、潼川府。嘉定十五年(1222年),召為兵部郎中,累遷秘書監(jiān)、起居舍人。寶慶元年(1225年),遭誣陷后黜至靖州居住。紹定五年(1232年),起為潼川路安撫使、知瀘州。端平元年(1234年),召權(quán)禮部尚書兼直學士院,以端明殿學士、同簽書樞密院事之職督視江淮京湖軍馬。嘉熙元年(1237年)卒,年六十,贈太師、秦國公,謚文靖。魏了翁反對佛、老“無欲”之說,認為圣賢只言“寡欲”不言“無欲”,指出“虛無,道之害也”。推崇朱熹理學,但也懷疑朱注各經(jīng)是否完全可靠。提出“心者人之太極,而人心已又為天地之太極”,強調(diào)“心”的作用,又和陸九淵接近。能詩詞,善屬文,其詞語意高曠,風格或清麗,或悲壯。著有《鶴山全集》、《九經(jīng)要義》、《古今考》、《經(jīng)史雜鈔》、《師友雅言》等,詞有《鶴山長短句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