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幸白鹿觀應制》
唐代·李乂
制蹕乘驪阜,回輿指鳳京。南山四皓謁,西岳兩童迎。
云幄臨懸圃,霞杯薦赤城。神明近茲地,何必往蓬瀛。
李乂(lǐ ài)
(公元六四七年至七一四年)字尚真,(舊唐書作本名尚真。此從新唐書)趙州房子人(今河北邢臺市臨城縣人)。生于唐太宗貞觀二十一年,卒于玄宗開元二年,年六十八歲。少孤。年十二,工屬文,與兄尚一,(官至清源尉,早卒)尚貞(官至博州刺史)俱以文章見稱。舉進士,累調萬年尉。長安三年,(公元七o三年)擢監(jiān)察御史,劾奏無避。景龍初,(公元七o七年)遷中書舍人,修文館學士。帝遣使江南,發(fā)所在庫貲以贖生。乂上疏諫,以為“與其拯物,不如憂民”。太平公主干政,欲引乂自附,乂深自拒絕。開元初,姚崇為紫薇令,薦為侍郎。未幾,除刑部尚書。卒,謚曰貞。乂著有文集五卷,《兩唐書志》又與兄尚一、尚貞同為一集,號為李氏花萼集,凡二十卷,并行于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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